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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景观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类别:青岛经济 日期:2016-5-24 15:28:59 人气: 来源: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律、行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没有提出,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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