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旅游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评定办法(试行)》,明确了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评选的范围、原则、基本功能和评选条件,以及申报程序和监督管理等内容,推进全省旅游新业态发展。
《办法》,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分为中医药生态旅游、中医药人文旅游、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应具备中医药文化、观赏中医药景观、参与中医药活动、体验中医药保健服务和开展中医药调理疗养服务等五大功能。示范实行3年一次的复核制度。如有不遵守有关文物和自然保律、法规,造成中医药人文及自然景观损坏等将取消“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资格,收回证书和牌匾,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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