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29日讯 7月29日,信网()从青岛市青西新区部门了解到,2015年6月18日3时33分许,青西新区大队接到指令称,在黄浦江庐山口有一辆微型车撞到边的车上,有人受伤。随后大队立即出车赶往现场。
在庐山江边饭店段处找到了报案人陆某(男、30岁),经勘查系一雪佛兰乐驰轿车与福克斯轿车、天籁轿车发生事故。经询问报案人陆某,系一雪佛兰轿车行驶过程中与边停放的福克斯轿车、天籁轿车发生事故,雪佛兰轿车驾驶人为一名年轻男子,该男子已被120救护车拉走救治。随后在现场勘查完毕之后将事故车辆暂扣,并到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寻找肇事车辆驾驶人。
经询问,肇事车辆驾驶人为于某某(男、30岁)。在询问过程中,发现于某某有饮酒嫌疑,遂要求医务人员给于某某提取了血样以备化验。经检测,在于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54.5mg/100ml,属醉酒状态,涉嫌驾驶罪。
据于某某回忆:当天下午于某某与对象因为琐事吵架,后对象去上班,李某某便买来凉菜啤酒在家边看电视边喝酒,喝完酒后想找对象谈谈,随后开车去其对象店里。谈完后又开车回家,行至庐山太行山小区段时撞上了停在边的两辆车。事发后,于某某竟在车内睡着了,之后便被赶来的120拉到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
在过程中发现,2010年1月,于某某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一死一伤,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目前,于某某因涉嫌驾驶罪被刑事。信报全见习记者 顾青青 通讯员 宫承兵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