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市民谭先生打电话向记者反映,自己从2011年3月份在青岛胜代机械有限公司工作,今年7月份离职。但是8月份,该工厂突然下发了一个通知,说是以前计算加班费的方法有误,所以近期将会补发少给工人的加班费,但是补发对象仅限于该工厂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并不在补发范围当中。
“我算了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加班费给我少发了大概有7万块钱。”谭先生说道,“少发的钱实在是太多了,我们不能不要。”
8月26日、27日记者联系了青岛胜代机械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会把情况反映给相关领导,让领导给记者答复,但是记者一直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
随后,记者据此事联系到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瑞静律师。李律师对此表示,“按照我们国家的有关法律,从劳动者知道自己权益被那一日算起,一年之内,劳动者都有要回自己的劳动所得。”城市信报/信网见习记者 季晓东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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