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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青岛一市民有房申购经适房 多出面积需补差价

类别:青岛经济 日期:2015-4-22 21:16:24 人气: 来源:

  信网3月28日讯 “本以为能按照优惠价买套经济适用房,可到交余款时开发商告诉我没有购买资格了。”市民范先生于2014年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顺利入围后却发现实际房款比自己预计的高了十多万。记者了解到,按关,由于范先生名下另有一套房产,所以享受经适房政策的面积,只能是所申请经适房面积与原住房面积的差额。

  2014年,市民范先生申请了青特花溪地二期的经济适用房,12月26日他在青岛(楼盘)住房保障网上的公示名单找到了自己的名字,“花溪地二期一共有414套经济适用房,入围的有276人,我排在第250名上。”1月3日,范先生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到花溪地二期选房,当天就签订了认购书,并预交了10万元定金。

  然而,等到范先生准备付余款时却被告知自己是“计划外的名额”,不能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购房。“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是每平方米3850元,商品房的价格是7000多元,算下来一套房子贵了十多万。”由于房价问题,范先生最终要求开发商为自己办理退款手续。

  既然已经入围了公示名单,范先生又如何会成了“计划外的名额”?“而且看房当天我就签了认购书,就说明房子已经是我的了。如果我没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为什么又通知我去选房还收了定金呢?”虽然已经不再购买这套经济适用房了,但范先生仍旧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就无法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优惠政策。

  为了弄清,信网记者找到了青特花溪地策划部的司经理。据司经理介绍,根据花溪地二期规划的经济适用房套数和最终的入围名单,不存在入围者无法购买商品房的情况。“范先生所购房屋的价格比公示牌上多出十几万是因为他名下已经有一处房产,按关,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只有一部分面积可以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买下,剩余面积则要以商品房的价格购买。”

  司经理表示,“公司是按照国家的政策来售卖,会在顾客签订认购书之前确认所选房屋的最终价格,这在配售单上都是体现出来的。”经过司经理的查询,范先生所签订的认购书上显示的价格就是33万元,“可能是回家与家人商议之后觉得有点贵,才会找到我们要求退款。”

  根据2012年青岛市人民令第219号的:以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购买的面积,按照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与申请人原住房建筑面积的差额核。“每一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市民在申请时都会知道自己所享受的保障面积的上限,对于政策中超出保障面积的购买办法也应该了解清楚。”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的颜姓主任告诉信网记者,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市民在签订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前一定要看好购房款的数额,“买房子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大事,每一个细节都得了解清楚。”

  “范先生的情况属于业主单方面违约,签了认购书,就表明了他认定了这个房子要买。现在范先生不再购买这套房子,按定金是不能退的。”花溪地二期的前台负责人告诉信网记者,公司考虑到范先生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其本身的经济能力有限,所以公司在3月20日已经将10万元定金退还给范先生了。 信报全记者 于晓 实习生 李钊婧 林华妮

文章来源于http://www.daosimt4.com/MT4平台出租
关键词:青岛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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