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岛市科技局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及《2015年青岛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等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青岛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年龄不超过40岁(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2015年青岛市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的人员,以及有法律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备案、办理聘任手续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9:00至5月29日16:00。
2、报名材料:
《2015年青岛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2份和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的有关证明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通过邮寄函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人员,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方式:
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限报一个聘任职位;应聘者应于5月29日下午16:00前,本人或委托他人将上述材料直接送到青岛市科技局人事处,也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到青岛市科技局人事处邮箱。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具体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等附后。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依据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布。
(三)考试测评
聘任名额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等于或超过1:5比例的职位,考试测评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不足1:5比例的,考试测评采取直接选聘的方式进行。
1、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考试测评分笔试、综合评价、测评(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
主要测试与聘任职位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等。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评价
主要根据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工作履历和业绩等,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量化评价。
按笔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入围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3)测评(面试)
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测评(面试)人员。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测评以专家评审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者适应所聘任岗位要求的能力。测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入围成绩占60%、测评(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入围成绩、测评(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直接选聘
直接选聘考试测评分为综合评价和测评(面试)两个环节。综合评价和测评(面试)的内容、组织方式与公开招聘相同。
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占40%,测评(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测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人员名单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按有关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任人员。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对拟聘任人员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青岛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任资格等空缺出的名额,可由青岛市科技局根据同职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排名顺序,提出递补,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六)办理聘任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应聘者与青岛市科技局签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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