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在当地工作或是居住的外地人能够落户,享受当地户口的一些优惠政策,各个地方都实施了入户的政策,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落户。那么上海积分入户的政策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加强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展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公共服务广度和深度的意见》,结合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本规定,上海人才引进←点这儿2020年三个月左右就帮你拿到户口,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点这儿查看2020年申报条件和所准备的资料。
户籍不在上海市,已办理《上海省居住证》,在上海市连续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人员,由其本人申请并经市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纳入上海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范围。
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由市政府统筹,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依职责权限协助实施。
第四条 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采取个人自愿、分区申请、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模式。
第五条 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构成,具体积分项目指标见附件《上海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
第六条 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分类管理、分区排名的原则,流动人员可根据其积分情况享受相应的服务和管理待遇。
第七条 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流动人员,其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可在其产权房屋所在地或工作地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
第八条 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流动人员,提出申请的上月在上海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上海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及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并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申请承租属政府所有的(或可由政府支配的,下同)公租房排名。
第九条 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流动人员,提出申请的上月在上海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一)申请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上海市拥有合法房产,且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规定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2020年;
(二)申请人在上海市有合法职业连续满3年的(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了居住或暂住登记为标准)。
第十条 流动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位的指标数、承租属政府所有公租房的指标数以及流动人员迁入上海市户籍的指标数,由相关职能部门拟定并经市积分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在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海户口申请条件←点此处浏览2020规定,具有大专学历就能落户。
上海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
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急需人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儿童随行卡办理、住房公积金缴交、社会教育、基础教育等十一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犯罪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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