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翔刘美含
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和法律赋予各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作为县区级及其常委会如何行使好监督权,我认为,应在四个必须下功夫、求实效。
一、必须依事。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和法律赋予的,离开了和法律,监督就失去了法律依据。监督的对象、内容、范围和方式都要严格符合和法律的,在法律的职权范围内,按照的程序,对的对象进行监督。是否需要行使监督权,如何行使监督权都要以法律为准绳。只有依法监督,监督才能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在严格按监督程序进行的同时,还要注意自身的权限,不允许和代替其他的职权,不能包办代替“一府两院”的工作。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事实,区分有关情况,根据法律的依法进行处理,应责成“一府两院”予以处理解决,不直接处理或办案。
二、必须集体行使职权。我们常说在是“集体有权,个人”,在监督过程中,行使国家的是常委会,常委会的一切决定或决议,都要依照程序,经集体讨论,通过会议表决,得到全体组员过半数的赞成才能获得通过,常委会组员个人作出任何决定或决议。当然,常委会组员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也往往涉及到对“一府两院”的监督问题,应当明确,这是一种带有监督性质的活动,但常委会组员在参加上述活动中,不能直接处理问题。常委会组员发现“一府两院”的工作存在问题的,应当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或意见,由本级常委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督促有关单位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三、必须突出重点。县区级工作最主要的着力点,就是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一府两院”的工作繁重,涉及面广,常委会的监督,是一种全局性的监督,如果事无巨细,样样都管,就会分散精力,造成监督难以真正到位,甚至干扰“一府两院”的正常工作,也不利于充分发挥“一府两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甚至可能对“一府两院”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于扰,影响工作效率。所以,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学会“抓大放小”,必须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抓住关系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专项工作监督,并且一底。这样,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才能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必须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大一切工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县区级常委会要始终自觉地接受同级党委领导,贯彻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监督权,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国有机统一起来。常委会党组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常委会全年开展监督工作的计划安排,及时向党委请示;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等监督工作的主要情况以及重要意见、,及时向党委报告;监督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并请党委协调解决;需经会议审议的包括监督方面的重要问题,党组要先行研究,把握好原则和方向,切实贯彻党委意图,依照程序实现党的主张和人志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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