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天气渐冷,供热季到来。11月16日零点我市将开始今冬正式供热,青岛进入正式供暖季,也就意味着从明天零时起,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我市每年采暖期141天,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采暖期内,所有热力公司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按照规程调整供热参数,确保供热系统连续稳定运行,保障居民达标供热。市供热管理部门将对各区市供热管理和热力公司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各项工作执行情况纳入采暖季工作考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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