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至2016年,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规划编制要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天津历史文化街区的和发展,我局组织开展了14片历史文化街区规划深化工作。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行为加强性建筑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和市文物局,开展了全市性建筑普查工作,对全市已纳入体系的性建筑进行了全面核查和整理,对具有价值的建筑进行了细致全面的现场调查,建立了性建筑信息库。2016年3月向全社会公布了第一批性建筑910座,其中包括历史建筑193座。2016年11月向社会公布了第二批性建筑24座,全部为历史建筑。
(一)继续加强全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发掘。结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以外地区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总结现状问题,整合历史文化资源,组织开展历史文化风貌区的相关规划研究工作;同时,对远郊区历史文化资源较为集中的地区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外围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工作,上述两项工作计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
(二)继续开展历史建筑的认定和公布,划定历史建筑紫线。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完成天津市性建筑普查工作,完善全市性建筑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天津市第三批性建筑认定和公布工作。该项工作计划于2017年9月完成。同时继续对具有价值的建筑进行梳理,陆续开展天津市性建筑名录认定和公布工作。对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周边进行现场踏勘,结合天津的实际情况划定历史建筑紫线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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