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银保监局)发布了最新一批行政处罚名单。
刚刚上市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并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8号显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仲生),因并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给予其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7号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楠),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给予其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9号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范国德),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给予其违法所得356.30万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356.30万元,罚没合计712.6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10号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信贷资金被挪用、贷前调查不尽职,根据《她来我家过夜了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给予其罚款人民币九十万元的处罚决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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